米兰 鹤岗两吨煤买卖纠纷处理结果:卖家未赔钱,煤炭消费维权难题凸显

最近那个鹤岗买煤被坑的事儿,聊几句。
这事儿不复杂,一个博主买了2吨煤,结果发现只有1.2吨,顺带还坑了邻居大爷800块钱。
博主比较轴,全程录像,证据确凿,在网上闹了一个多月。
最后的结果是,卖煤的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4950块,但博主和大爷一分钱民事赔偿没要,主动放弃了。
很多人觉得意难平,觉得“公道”没完全到。
我看完,第一反应不是愤怒,而是想把这里面的几本账算清楚。
这事儿与其说是一个道德故事,不如说是一个绝佳的、关于“交易成本”的经济学案例。
咱们先来算第一本账:当事几方的盈亏账本。
1. 卖煤的:
金钱账:他骗了两家,违法所得按官方通报是990元。
但他被罚了4950元。
所以,从现金流上看,他这单生意净亏损 3960元。
但他“赢”在了不用给博主和大爷民事赔偿,省下了一千多块。
无形账:他在当地的生意信誉基本归零。
这种小地方,做的是熟人半熟人生意,名声臭了,等于断了未来的财路。
这个损失远大于几千块罚款。
从长远看,他是血亏。
2. 博主阿明:
金钱账:他花了1800元,只拿到了大约1000元出头的煤,直接亏损近800元。
为了维权,他花了36天时间,买了编织袋,自己称重,来回跑,这些都是时间成本和物料成本。
最后放弃民事索赔,意味着这800块的直接损失,他自己认了。
从钱上看,他输了。
无形账:他收获了巨大的流量和声誉。
一个“为普通人较真”的人设,对于一个博主来说,价值连城。
这一个月获得的粉丝和关注度,其商业价值可能远超那800块钱。
从“事业”上看,他大赢特赢。
3. 邻居大爷:
金钱账:他花了800块借来的钱,买了一堆没多少的煤。
这笔钱,实打实地打了水漂。
他是整个事件里,唯一的纯粹财务受损方。
无形账:他什么也没得到。
没有流量,没有声誉,只有一堆货不对板的煤和一笔外债。
他得到了些许安慰,但没拿回一分钱。
把账算到这,你会发现一个很讽刺的现实:博主之所以能“坚持”,因为他的坚持有额外的“收益”(流量)。
而大爷那样的普通人,除了硬亏,没有别的选择。
博主的胜利,本质上是一个内容创作者的胜利,而不是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胜利。
因为普通消费者维权的账本里,没有“流量变现”这一项。
这就引出了第二本更重要的账:制度成本的账。
为什么博主和大爷最后“理性”地放弃了民事索索赔?
答案是:交易成本太高。
这个概念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提出来的。
简单说,完成一笔交易(在这里,是完成一次维权),需要付出各种成本。
为了追回那总计一千多块的损失,米兰体育官方网站他们需要:
时间成本:请假,去法院立案、调解、开庭。
对于一个要打工赚钱的普通人,一天不上班就少一天收入。
金钱成本:请律师吗?
律师费可能比索赔额还高。
不请律师,自己写诉状、跑流程,其中的诉讼费、交通费也是一笔开销。
执行成本:就算你打赢了官司,对方就是不给钱,成了“老赖”怎么办?
你还得申请强制执行,这又是一轮新的时间精力的消耗。
博主算了一笔账,发现为了追回那一千多块,付出的总成本可能要几千块,而且耗时耗力。
最后的结果,很可能是赢了官司,输了钱和时间。
所以他选择了放弃。
这不是“怂”,这是成年人世界里最朴素的成本收益分析。他的决定,无比“理性”。
这里必须厘清一个关键点:行政处罚 ≠ 民事赔偿。
市场监管部门罚的那4950元,是上缴国库的。
这是卖煤的因为破坏了市场秩序,而向“社会”支付的罚金。
这笔钱,跟受害者一毛钱关系都没有。
这就像,有人在街上随地吐痰,环卫部门罚他50块。
这50块是给环卫部门的,而不是赔给旁边被恶心到的路人。
路人如果觉得精神受损,想索赔,得自己去法院告他。
我们的法律体系就是这样设计的,公权力负责维护公共秩序(行政),私权利的救济则需要自己主动去争取(民事)。
这个制度设计本身没问题,但它在现实中,确实给小额纠纷的受害者制造了一个困境:维权的“值博率”太低。
骗子正是算准了这一点。
他们赌的就是你“嫌麻烦”,赌的就是你算下来觉得“不划算”。
骗你800块,他知道你大概率不会为了800块去跟他打一场官司。
于是,行政罚款成了他们唯一需要忌惮的,而这又需要一个像博主这样有能力、有证据、还愿意“死磕”的引爆点。
所以,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?
不是鼓励每个人都去当“堂吉诃德”,不计成本地挑战风车。
对于绝大多数没有镜头对着、没有粉丝支持的普通人来说,那不现实。
真正的启示是,我们得承认并看清这个“交易成本”的客观存在。
一方面,作为个体,在面对一些小额的、货不对板的纠纷时,要快速评估自己的维权成本。
你的时间值多少钱?
你愿意投入多少精力?
有时候,及时止损,把精力用在更重要的事情上,是一种智慧。
这很无奈,但很真实。
另一方面,这事儿也反过来拷问制度设计。
如何能进一步降低普通人的维权成本?
比如,建立更便捷、成本更低的小额纠纷线上解决机制;加大对恶意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力度,让维权者除了追回损失,还能有额外补偿,以此覆盖维权成本。
只有让维权的“值博率”提上来,让骗子行骗的预期成本升上去,类似“缺斤少两”的把戏才会真正减少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说到底,一个健康的商业环境,不能靠每个人都把自己逼成福尔摩斯,也不能总指望英雄横空出世。
它靠的是一个能让普通人“不嫌麻烦”、愿意去较真的低成本维权系统。
人心的暖和固然重要,但让大家在冬天不被坑,可能更需要一个温暖而高效的制度环境。
共勉共戒吧。